壹、目的: 為貫徹改善治安人人有責及警政社區化理念,有效運用社區人力資源,循自動與互助精神,凝聚居民關心社區治安共識,從事治安綜合規劃,共同締造平安家園。 貳、共識: 1、社區治安會議為維護社區治安的指導單位,平安的家園有賴警民合作,共同營造。 2、維護社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是警察責無旁貸的任務,但同時也需要社區居民共同協助參與,打擊不法,確保居民安全。 3、參與治安會議是社區每一位居民的權力,為維護社區治安提供治安資訊是居民的任務。 參、實施方式: 1、各分局每年召開聯合社區治安會議1次。 2、各派出所每半年召開社區治安會議1次,全年共2次。 肆、參加人員: 轄內各地方自治人員、治安專家、社團代表、社區發展協會、關心治安人士、受害人士以及青年人等共同參與,派出所不得少於三十人,分局不得少於八十人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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