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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制交通事故 警力強力執法!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
  • 聯絡人:巡官歐陽勳

為導正用路人用路習性,灌輸安全觀念,以創造優質交通環境,本分局分析轄內易肇事路口、時段及主因,將於轄區內重要路口強力執法,以防制事故發生。
經分析事故發生易肇事路口如下:1.羅斯福路四段與基隆路、2.羅斯福路五段與萬盛街、3.基隆與汀洲路、4.羅斯福路五段與興隆路、5.羅斯福路五段與景隆路、6.羅斯福路六段與景華街、7.景華與景興路、8.辛亥與興隆路、9.辛亥與萬美路及10.萬芳與興隆路等十大易肇事路口,其中肇事主因以「不遵守號誌」、「轉彎未依規定」、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及「變換車道未依規定」為主,警方將上揭路口列入重點取締目標,希望藉由提升警方執法強度,以防制交通事故發生。
文山第二分局呼籲:「十次車禍、九次快」,用路人應遵照路權優先次序駕駛,駕駛行車應專注,不搶快,強行通過路口,所謂行車多禮讓,平安有保障;另警察開單取締僅是手段,而非目的,遵守交通規則才是保護自身安全的第一守則;而未來警方亦將持續滾動式檢討各項執法作為,並針對易肇事路段提升見警率,提供民眾一個友善、安全又便利的交通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