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備隊
警備隊:依轄區劃分警察勤務區,執行(駐地安全、門禁管制及各項機動)勤務。 殷隊長 1.綜理警備隊各項勤、業務之執行、督考與內部人員管理。 1.維護機關駐地安全及門禁管制。職稱工作項目聯絡電話
2.執行上級交辦各項任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02-2932-4291警員
2.執行戒護、查緝、取締與警衛等勤務,並依本轄治安狀況規劃各項巡邏執行、密集巡邏,維護本轄治安,機動待命、解送人犯等。
3.防搶、防詐騙勤務、防飆勤務、取締酒後駕車等勤務。
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02-2932-42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