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屋前看過來!小心新興詐騙手法:假買屋真詐財~~~
歹徒佯裝買房,並用「人頭」購屋,先支付房屋第1、2期款項後,便積極要求過戶,詐取賣家房屋,事後再用房屋向地下錢莊抵押借款,換取大筆現金。
日前,一對自稱夫妻的簡姓、趙姓男女,打電話給曾女約定看屋,買方假裝討價還價,最後同意以1,500萬元購下曾女房屋,曾女對此價格相當滿意,隔兩天,簡、趙透過一名自稱姓郭的土地代書,交付10萬元訂金,並在一星期後,相約在陳某大同區公司訂約,並當面交付140萬元頭期款給曾女。
曾女是首次賣屋,缺乏經驗,買方自行在房屋買賣契約中訂定尾款付清期限,曾女不查買方故意將付款期限拖延3個半月,就在合約上簽名。簽約當時,郭姓土地代書以辦理銀行貸款為由,需曾女提供房屋所有權狀,曾女不疑有它交出權狀及印鑑。
之後曾女在家中突然有聲稱是某地下融資公司人員,要來查看屋況,曾女質疑對方,錢莊人員表示陳某以曾女房子向其錢莊設定貸款,錢莊核貸前派人確定屋況,曾女一聽大驚,前往地政事務所查證,發現房屋在簽約當天,就立刻被過戶到陳某名下,並且將房子設定給地下錢莊貸款1,440萬元。但曾女並未收到後續屋款,才警覺詐騙!
★如何賣房不遇詐★
◎銷售前:
1. 設定地籍異動通知:去地政單位登記屋主手機號碼,未來如果房子有異動,手機會先收到簡訊通知。
2. 理財型房貸/貸款不塗銷:讓房子有設定抵押,詐騙集團就不會盯上你。
◎簽約:
1.雙代書:買賣雙方都找代書。
2.使用公版買賣契約書:不要由買方自行訂定合約內容。
3.成屋履約保證:強調一定要做履約保證,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。
◎銷售期間:
1.委託有信譽的仲介公司:儘量不要找有不良紀錄的仲介公司。
2. 自售留意買方姿態:若買方都不出現,委託代理人辦理,就是有詐!
◎過戶:
1. 取消印鑑證明:至戶政事務所取消印鑑證明,所有的變更動作,須本人親自到場才成立。
2.交付價金流程:通常1個月內會完成,時間不會拖太久。
3. 本票簽立及保管:買方應簽立本票給賣方,並由賣方親自保管。
簽約之前,若發現有可疑,建議寧可不賣,避免被詐騙!!!
資料來源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